1.既有争执,就需要有人替他解决;既有纠纷,就得分辨是非,一味粉饰太平,是作官的干法,不是做事的干法。
2.本文从电子代理人的涵义入手,运用民商法原理对其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。通过探讨,笔者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,以期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。